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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翰逸神飛硬筆書法比賽延期公告

調整辦理方式為「各校自行辦理」,重點如下:

  1. 前置作業:各校請於111年4月28日(星期四)至111年5月2日(星期一)派員至教育局(B2聯絡箱交換處)領取比賽相關文件,請於收到試卷袋後先行打開確認試卷用紙(各1張)上有無承辦學校浮水鋼印,如無鋼印請攜帶原用紙於111年5月3日(星期二)前派員至本市五常國小更換。
  2. 比賽當天作業:
    1. 請於111年5月4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8時50分(比賽時間為50分鐘),由學校自行安排1名行政人員(嚴禁指導老師)擔任監考人員,讓學生獨立完成作品書寫後,監考人員及參賽選手請於切結書上簽名。
    2. 題目小信封袋請勿事先開啟,於111年5月4日比賽前十分鐘(上午7時50分)再由監考人員開啟後,依「監考說明」進行。比賽需使用承辦學校所發蓋有鋼印之有格用紙(1張),否則視為無效。
    3. 請監考人員進行錄影,於比賽當日將影片燒錄成光碟(每校一片),檔名及光碟上請命名為「競賽序號-學校名稱」,並隨試卷一同裝入試卷袋送回五常國小留存備查。錄影畫面需包含學生及桌面(可看見學生書寫於左上角有本校藍色教務戳章之試卷),錄影範例請參考本網站公告。
    4. 請於111年5月4日(星期三)上午施測完畢後,將試卷袋彌封,由教務主任、教學組長於彌封處簽名,學校安排專員務必於下午4時前送回「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小教務處」簽收(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),逾時視作棄權。
  • 1) 臺北市110學年度翰逸神飛比賽實施計畫111.04.1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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